林子健涉誤導警方押後再訊 控方等候警方重要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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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7/09/14 15:13

最後更新: 2017/09/14 15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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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子健被控1項誤導警務人員罪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報稱早前在旺角被擄走、禁錮和毆打,惟警方經調查後,發現林涉誤導警方,林被控1項誤導警務人員罪,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。控方表示尚在等待警方提供數個重要報告,申請將案件押後6周至下月26日再訊,獲裁判官批准。辯方又申請將林每周一及周四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,改為只須逢星期一報到,裁判官批准相關申請,林續准以5,000元現金保釋外出。

被告林子健(42歲)被控於今年8月11日,在瑪麗醫院B4座A417室內,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,即林於同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與碧街交界附近被拐走,以誤導警務人員偵緝警員6758黃繼霈。